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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起新疆国企学校退休工资由地方政府发放
2008-03-02 01:46:44  作者:值班编辑  来源:都市消费晨报  浏览次数:13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    本报2月29日电 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:从今年起,新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工资发放,将全部移交到地方政府管理。

    通知要求,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工作须在3月31日前完成。

    另外,从今年1月1日起,被解决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,其中区属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所需资金,由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给接收地方政府财政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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